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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图像处理技能培训和鉴定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2  浏览次数:109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图形图像处理技能培训和鉴定标准
图形图像处理技能培训和鉴定标准            


一.定义

    使用计算机及图形图像输入输出设备和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处理静态或动态图形图像的工作技能。

二.适用对象

    从事工艺美术、室内装璜、广告艺术、建筑外观、产品模型、影视图像、图文排版、图文印刷、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掌握图形图像处理软件操作技能的社会劳动者。

三.相应等级

    图像制作员: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四级。能独立、熟练地应用图形图像制作软件基本功能完成静态或动态图形图像处理工作。

    高级图像制作员: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三级。能独立、熟练地结合应用图形图像软件基本功能完成静态和动态图形图像处理工作。

    图像制作师: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能独立、熟练地结合应用图形图像软件的功能完成静态和动态图形图像创意和设计工作。

四.培训期限

    图像制作员:短期强化培训    100~120学时。

    高级图像制作员:短期强化培训    150~170学时。

    图像制作师:短期强化培训    150~170学时。

五.技能标准

    5.1 图像制作员
    5.1.1 一般知识要求
了解平面及立体构图基本知识和计算机彩色模式及基本配色原理;
    掌握微机及常用图形图像处理设备(如鼠标器、扫描仪、打印机等)基本连接和简单使用的相关知识;
    掌握计算机DOS和Windows两种操作系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命令的使用,特别是文件管理、图形图像文件格式及不同格式的特点和相互间转换的基本知识;
    掌握点阵图像和矢量图形的特点;
    了解动画的基本概念。

    5.1.2 技能要求
    具有图形图像制作软件基本的使用能力;
    具有基本的图像扫描设备和输出设备的使用能力;
    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使用图形图像处理相关软件和图像扫描、输出设备独立完成三维静态图像和动画制作工作。

    5.2 高级图像制作员
    5.2.1 一般知识要求
    了解平面和立体构图基本知识和计算机彩色模式及基本配色原理;
    掌握微机及常用图形图像处理设备(如鼠标器、扫描仪、打印机等)基本连接和简单使用的相关知识;
    掌握计算机DOS和Windows两种操作系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命令的使用,特别是文件管理、图形图像文件格式及不同格式的特点和相互间转换的基本知识;
    掌握点阵图像和矢量图形的特点;
    掌握图层、通道、蒙版、分色、图像分辨率等基本概念;
    熟悉动画的基本概念。

    5.2.2 技能要求
    具有三维动画制作软件基本的使用能力;
    具有平面图像处理软件基本的使用能力;
    具有平面及三维动画软件结合使用的能力;
    具有基本的图像扫描设备和输出设备使用能力;
    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结合使用三维动画制作软件和平面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图像扫描和输出设备独立地完成平面静态图像或三维静态图像及动画的创意、设计工作。

    5.3 图像制作师
    5.3.1 一般知识要求
    了解平面和立体构图知识,计算机彩色模式及配色原理;
    掌握微机及常用图形图像处理设备(如鼠标器、扫描仪、打印机等)连接和使用的相关知识;
    掌握计算机DOS和Windows两种操作系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命令的使用,特别是文件管理、图形图像文件格式及不同格式的特点和相互间转换的基本知识;
    掌握点阵图像和矢量图形的特点;
    掌握有关的印前知识和视频知识。

    5.3.2 技能要求
    具有三维动画制作软件的使用能力和技巧;
    具有位图图像处理软件和矢量绘图软件的使用能力和技巧;
    具有综合运用三维动画及平面图像处理软件处理三维动画和平面静态图像的能力和技巧;
    具有图像扫描和输出设备的高级使用能力;
    实际能力要求达到:熟练地综合使用三维动画制作软件,位图处理软件和矢量绘图软件以及图像扫描和输出设备独立地完成复杂的平面静态图像或三维静态图像和动画的创意、设计工作。

六.鉴定要求

    6.1 申报条件
    考试面向全体社会劳动者。
    具有微型计算机基本知识,具备应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完成基本静态或动态图形图像处理工作能力者,可参加本模块设置的相应等级、平台的考试。

    6.2 考评员构成
    考核应由经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注册的考评员组成考评组主持,考试的考评组须由三名以上的注册考评员组成,每位考评员在一场考试中最多监考、评判10名考生。

    6.3 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使用全国统一题库,按照操作要求完成指定的考试题目;考试全部在相应的应用软件中完成,实际测试应试者的操作技能。
    鉴定时间:图像制作员:实际测试操作技能180分钟;高级图像制作员:实际测试操作技能180分钟;图像制作师:实际测试操作技能2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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