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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玲任山东省地税局局长 张洪军不再担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525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王献玲任山东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不再担任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济南3月27日综合报道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消息,3月23日,省地税局召开全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会议。王献玲同志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局

原标题:王献玲任山东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不再担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济南3月27日综合报道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消息,3月23日,省地税局召开全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会议。王献玲同志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洪军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王献玲,1962年12月生,曾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

王献玲简历

王献玲,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山东定陶人,1986年3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哲学学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1979.09—1983.07 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生;

1983.07—1985.10 菏泽师专政治系教师;

1985.10—1986.10 菏泽师专政治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正科级);

1986.10—1988.10 泰安市委宣传部干事;

1988.10—1992.04 泰安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副科长;

1992.04—1992.12 泰安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长;

1992.12—2000.06 泰安市供销社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0.06—2009.12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12—2010.01 中共潍坊市委常委;

2010.01—2011.01 中共潍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1.01—2012.02 中共潍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2.02 起先后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

2018.03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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