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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禁委托家长批改中小学生作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6  来源:企业800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327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中青在线济南4月2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邢婷)近日,山东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切实为中小学生“减负”。根据相关方案,今后山东中小学生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据介绍,《山东省切实

  中青在线济南4月2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近日,山东五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切实为中小学生“减负”。根据相关方案,今后山东中小学生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

  据介绍,《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商局联合印发,方案坚持标本兼治、各部门协作治理。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管理服务,科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

  依据方案,将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规范课程开设,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同时,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印发)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方案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方案要求,将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

  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同时,山东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

  根据方案,山东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黑名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工作台账,对社会监督举报进行查核、登记、处理、跟踪。

  方案鼓励创新课后服务形式。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严禁通过购买课后服务方式变相开展学科知识培训。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校外人员补助或购买社会服务。

  此外,方案还鼓励加强家校沟通。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全员育人导师制,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来源:中青在线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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