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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一产用电数据现乌龙?中电联称统计口径变动所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4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488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国家能源局一产用电数据现乌龙?中电联称统计口径变动所致7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6月份全社会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一产用电数据现乌龙?中电联称统计口径变动所致

7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6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22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3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
当晚有媒体报道指出,国家能源局的用电数据疑现“乌龙”:按照能源局2017年公布的数据,2017年6月,第一产业用电量为120亿千瓦时;1-6月,第一产业用电量则为509亿千瓦时。以此计算,两项数据应该是同比分别大跌了45.8%、35.6%。而非能源局公布的“同比增长9.4%”、“同比增长10.3%”。
7月14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解读》对上述数据升降疑点作出解释:今年3月,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明确将“农、林、牧、渔服务业”调整到第三产业后,再更名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电力行业按照最新的标准开展行业统计工作,为保证数据可比,2017年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当年6月一产用电量调整为59.1亿千瓦时。2018年6月一产用电量为6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1988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曾几经调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2002年、2011年和2017年进行过四次修订。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修订,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划分中的行业类别也会进行调整。早在2012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已划入第三产业。
2012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国家统计局次对2003年《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为了规范三次产业、服务业的口径、范围,推动国内服务业发展,将A门类“农、林、牧、渔业”中的“05农、林、牧、渔服务业”,B门类“采矿业”中的“11开采辅助活动”,C门类“制造业”中的“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三个大类一并调入第三产业。
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明确: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等。
国家统计局官网今年3月发布的通知称,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中行业类别进行了对应调整,第三产业调整中,将“农、林、牧、渔服务业”更名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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