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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执法仅对司机和车辆处罚? 交通部回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4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820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网约车执法仅对司机和车辆处罚? 交通部回应 交通运输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程春雨 摄

原标题:网约车执法仅对司机和车辆处罚? 交通部回应

交通运输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程春雨 摄

交通运输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程春雨 摄

中新网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 程春雨)近期,许多城市对网约车执法力度逐渐加大。有司机质疑:执法部门仅对运营司机和车辆进行处罚,不从根本上对平台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今日表示,各地在加速合规化的进程,进一步强化监管,对违规经营的车辆和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市场秩序正逐步规范。

吴春耕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都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申请企业、车辆、驾驶员有关许可,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和人员取得合法资质,确保线上注册车辆、人员和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一致。

他同时强调,在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部分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未获得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弊端。

吴春耕说,目前,网约车市场规模数量相对稳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保证安全、提高服务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各地也都在加速合规化的进程,进一步强化监管。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拒不改正的,可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吴春耕表示,目前,各地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通过线上抽检、线下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的车辆和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市场秩序正逐步规范。

此外,交通运输部正会同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下一步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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