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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火灾酒店被封 多家合作旅行社储值卡被作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4  来源:新格网  作者:新格网  浏览次数:961  【去百度看看】
核心提示:(原标题:哈尔滨大火后北龙汤泉酒店被封多家合作旅行社储值卡作废)新京报快讯8月25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温泉酒店发生火灾,致20人死亡,2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涉事的酒店被封。多名向酒店购

(原标题:哈尔滨大火后北龙汤泉酒店被封多家合作旅行社储值卡作废) 

新京报快讯8月25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北龙温泉酒店发生火灾,致20人死亡,2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涉事的酒店被封。多名向酒店购买过储值卡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几万元的储值卡作废。律师提示,负责人被拘并不影响酒店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几万元储值卡成废品

经营旅行社和汽车租赁公司的黄先生介绍,他此前一直与北龙汤泉酒店合作。今年5月,他向酒店购买了六万多元的储值卡,每次带团到温泉酒店购买门票都使用储值卡消费。“现在里头还剩三万多呢,都成废品了。”

除储值卡外,黄先生公司的车辆会替北龙汤泉酒店接人,双方约定所得费用折算成等值储值卡。记者从黄先生提供的用车单据中看到,仅在3月14日就曾6次给酒店接人。黄先生说,从2017年10月份至今,累计有三万多元的车辆费用待结清。

和他情况类似有储值卡的还有多家旅行社。记者从另外三家旅行社了解到,储值卡内余额剩三千多元至三万多元不等。“现在酒店封了人去楼空,酒店几个负责人都被抓,我们这些损失谁来负责啊?”黄先生说。

律师: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京衡律师上海所余超律师表示,负责人被拘留并不影响哈尔滨北龙汤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北龙汤泉休闲酒店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浴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持100%股权的一人有限公司,余超律师介绍,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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